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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欲为其推出的手机游戏《全民飞机大战》,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决定予以驳回。腾讯公司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
据了解,诉争商标系第13456825号“全民飞机大作战”商标,由腾讯公司于2013年10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2类教育信息、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游戏器具出租等服务上。
2014年1月,商标局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认为诉争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服务的内容特点,缺乏显著性,不宜作为商标注册,据此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腾讯公司不服上述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在商评委决定诉争商标予以驳回后,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腾讯公司诉称,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较强的显著性,被诉决定认定诉争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特点没有事实依据;《全民飞机大战》作为腾讯打造的精品手机游戏,经过其持续推广,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相关公众已经将诉争商标与腾讯公司之间建立稳定的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诉争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部分与诉争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因此诉争商标也应被核准注册。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为纯文字商标,由“全民飞机大战”组成,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服务的内容特点,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是对服务内容的描述,无法起到商标应具有的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特征。另外,腾讯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取得了显著特征,且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也不能成为该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依据。(毛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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