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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与江西恒大高新之间的恩怨起于商标纠纷。事件回溯至今年10月14日,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1月份起,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的“恒大冰泉”商标大肆宣传和销售饮用水产品,已对自己拥有的“恒大”商标造成侵权事实。
江西恒大高新称,公司于2010年5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获得了注册号为6931816号“恒大”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第32类:包括啤酒、豆类饮料、可乐、奶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纯净水(饮料)、蔬菜汁(饮料)、无酒精果汁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饮料制剂。专用期限自201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止。
一日之后,江西恒大高新再次发布公告,已经正式起诉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并获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
对此,恒大集团表示,“恒大冰泉”商标是包括图文在内的多种元素集合商标,属于图文组合商标,与恒大高新的商标可以明显区分。同时,“恒大冰泉”瓶身设计具有独特性、唯一性,并在2013年11月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330528802.6。另外,恒大高新拥有的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是纯净水,而恒大冰泉属于矿泉水。
恒大集团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作为全球闻名的品牌,恒大冰泉商标独一无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标侵权行为。江西恒大高新的作为属于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和恒大集团的合法权益与品牌,我司将依法维权,追究到底。” |